建议建立完善职教高考制度、
打通职业教育深造渠道;
建议加快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
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
落实新《职业教育法》,
还需攻克“三关”……
两会前夕
这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针对职业教育
发表了很多观点!
一起听听看!
建议建立完善职教高考制度,
打通职业教育深造渠道
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马丹表示,建议建立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打通职业教育深造渠道。
作为一名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旅游学校的艺体教师马丹,结合自身职业教育经验和前期偏远地区教育现状的调研,提出建立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打通职业教育升学深造渠道的建议,以此让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升学方面与普通学校的学生享有平等的机会。
校企“同频共振”跑出人才培养加速度
作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以来,王红军共提交了14件关于职业教育的建议。他认为,理想的职业教育是“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不论是升级传统制造业还是培育新兴产业,不论是壮大工业经济还是发展数字经济,技能人才始终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时常鼓励学生们要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理念,秉承“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精神。
在王红军看来,时代飞速发展,中国制造对技能和人才的需要为职业教育提供了诸多机会。要通过校企合作使得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同频共振”,让匠心筑就梦想,以技能引领未来,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如何真正实现产教融合,切实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王红军认为,“培养人才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企业的共同责任。”首先,职业院校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规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其次,企业要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协同职业院校开展人才培养,为职业院校的学生成长提供环境。此外,政府也要大力支持。只有在三方协同努力下,才能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王红军说,今年两会,他将继续关注“职业教育”“技能报国”“创新人才”等多个话题,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贡献力量。
展望未来,王红军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深化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他说:“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彰显担当,诠释责任,职业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一步要加大力度夯实基础,建立更加完善的体系,跑出人才培养的‘加速度’。”
选取部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实施公费生培养试点
3月3日,澎湃新闻从民盟中央获悉,民盟中央拟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设立工程职业类学生公费教育试点工程的提案》。
提案指出,随着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施行,职业教育获得进一步发展,但依然存在职业技术人才缺口大、素质普遍偏低现象。提案建议,在“十四五”期间,选取具备一定办学实力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实施公费生培养试点工程。
对此,提案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议: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人才需求,制定工程职业类公费生培养规划。提案认为,应面向国家迫切需求的重点领域,聚焦“机械、电力、土木与建筑、化工”等行业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需求,构建工程职业教育类公费生培养体系。政府应统筹规划,颁布工程职业教育公费生的实施办法,确保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建立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多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分别负责公费生培养的条件保障、招生就学、就业备案、经费支撑等,形成有序规范的公费职业教育管理体系。
二是在部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试行并逐步推行。具体来说,可选择已经具有一定实力和办学水平且与国有企业有长期“订单式”培养合作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作为试点学校;结合院校特色和优势学科,科学预测科技、经济发展对人才类型的需求,精准定位区域市场需求的紧缺行业,选择试点专业;根据试点院校的办学特色,制定专门培养方案。
三是构建工程职业类公费生培养体系。对此,提案提出,其一,要建立工程职业类公费生招考制度。科学制定工程职业类公费生招生计划,控制首批公费生招生人数,确保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合理制定不同类型招考形式、不同区域的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法,指导和支持公费生教育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其二,要制定工程职业类公费生培养方案。完善工程职业类公费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着重强调服务于区域行业的定向培养目标;根据行业需要灵活设置有弹性的服务年限,一般为5-10年;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将“技能+学分”纳入协议中;从学校层面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完善的考核以及奖惩制度,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其三,要建立工程职业类公费生资助体系。试点院校根据实际适当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国家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向国内外交流及实习实训的机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行业技能大赛,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建立明确的见习、实习工资制度,保障学生利益;鼓励政府、相关企业及社会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
其四,要建立工程职业类公费生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工程职业类公费生的就业政策,实施公开招聘制度下的双向选择制度;不断强化制度激励、资金支持、服务保障,为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政策保障;打通公费生毕业后的就业、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通道,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其五,要规范工程职业类公费生履约管理程序。报考职业教育公费生的考生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区域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部门做好定向培养学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建议逐年增加职业本科
在职教高考的招生比例
加快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
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罗丹重点关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培训等问题,通过加快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促进培训阶段化、学习终身化、教育现代化,为制造业当家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推动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
罗丹在教育领域深耕多年,从基础教育转向高等教育,再走上职业教育的研究工作,她认为,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自主学习,“点燃他们心中的火,这是一辈子的事情”。
2022年,罗丹在履职广东省人大代表期间,曾提出尽快构建多元评价的价值体系,推动教育现代化,实现多类型的教育共同发展的建议。
此前,罗丹曾深入企业一线调研,发现制造业企业普遍对高技能人才有迫切需求,但苦于招不到合适的人,“企业上了自动化生产线后,对一线产业工人需求在减少,但增加了对能懂产线运维原理的人才需求。”她认为,伴随产业转型升级,我国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应有相应转变。
“所有教育的前提是孩子有主动学习的意愿。”罗丹说,只有这样,学校为其提供平台,老师提供指导,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长期在教育一线工作,罗丹了解到,不少学生、家长对职业教育仍存在一定偏见,认为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层次低,这种观念会导致学生无法从心底里认同“技能成才”的路径。
“其实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罗丹认为,中国式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是“人的现代化”,而这一点也体现在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上。具体在教育方面,整个社会都应意识到技术技能人才同样重要,学生才会愿意选择并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提升自身水平。
多年来,罗丹一直关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成人培训等各级各类教育的贯通和协调发展。
经过研读专著、查找资料,罗丹发现,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不少国家和地区都纷纷开始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球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
国家资格框架,即国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定义,将公民个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通过规范的方式获得的知识、技能按层级分类描述并依法确定的一整套标准和措施。这种措施把各种类型的教育和培训统筹整合,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贯通和协调发展。
“尽管我国已经正式提出‘制定国家资历框架’,但目前仍处于酝酿阶段,离资格框架真正建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罗丹说。
她认为,国家资格框架的缺失,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地位难以真正落实,严重制约了社会技术技能积累与发展。同时,人才成长通道有限,竞争压力提前,致使基础教育“双减”阻力重重。另外,缺乏国家资格框架,与有关国家难以建立文凭、资格的有效对等关系,不利于教育国际交流。基于此,加快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已经成为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良性发展的迫切要求。
“建议可以成立国家职业教育总局或类似机构,统筹不同部门的相关工作,以学习者的学习结果为导向,开展资格等级研究。”罗丹建议,把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面向成年人的各种培训等都纳入到资格框架中,通过统一的资格等级标准描述,建立“等值不同类”的国家资格等级体系。
罗丹还提出,通过组建国家资格框架研制专家组,开展资格类型及分类型等级标准研制,并以国家资格框架的标准为依据,指导、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学分制改革,真正实现培训阶段化、终身化学习,推动教育现代化。
“当每一个人找到适合自己的成才路,就能推动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罗丹说,国家资格框架建设并非一夕之功,希望自己的建议能够为教育体系有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落实新《职业教育法》,
还需攻克“三关”
3月1日,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许玲关注新《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她提到,贯彻落实新职教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很多方面都需要攻坚克难。
其中,“第一关”是要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制订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的实施细则或职业教育条例,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责。许玲发现,目前,仅有部分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职业教育条例,况且大多数条例制定时间较早,已经不适应新职教法的要求。建议以新职教法施行为契机,推动各省(区、市)和地市级政府吸纳新职教法精神,制定或修订地方性职业教育条例,推动新职教法落地、落实、落细。
“第二关”是要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制订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虽然在过去的10年我国已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上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是,许玲发现,仍然有较多的省市没有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即或是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在拨款口径上也不同,如生均公用经费、生均综合定额等。各地对是否将中职学生的免学费补助纳入生均拨款的测算口径也不同。
她建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推动省级政府建立完善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第三关”是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制订区域内产教融合实施细则。许玲建议,国家发改委牵头敦促各省级政府牵头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找准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契合点,搭建企业和院校的桥梁,将金融、财政、土地、税收组合拳的政策利好以可操作的方式落实下去,推动产教融合真正落地。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职教苑